“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2007年)

报告地区:康县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3日
5农村经济和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同类地区小康标准。2能够积极投入到当地林业建设中,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利用关系处理较好,资源利用率较高,积极发展庭院经济。五、表彰名额六、评选材料(一)绿色小康县1推荐表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见附表1。(二)绿色小康村、绿色小康户1推荐表(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见附表2、附表3)。七、评选程序(一)绿色小康县由上一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标准和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进行推荐,并征求同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的意见,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2007年)pdf预览版
“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2007年)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