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2011年)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2日
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长沙市等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等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首都博物馆等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城市(区)、村镇、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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