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的国际铁路运输部分取决于铁路之间的高水平互操作性。然而,铁路的互通性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其实施需要许多实体的合作、大量的预算和很长的时间,对于相关国家来说,尽可能准确地确定它们打算实现的互通性水平非常重要, 很可能是渐进式的。
该研究详细介绍了铁路互操作性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a)从始发地到目的地(或法律互操作性)对客户的统一合同义务(或法律互操作性)(b)铁路基础设施和机车车辆的通用技术参数(或技术互操作性)( c) 整个国际航线上的统一运行实践(或运行互操作性)。
铁路互操作性的三个组成部分(技术、运营、法律)紧密相连。首先,无论技术和操作互操作性水平如何,与客户关系中统一的法律框架都是必不可少的。其次,如果没有资本化以实现适当的运营互操作性以获得铁路在市场上的目标竞争力,那么通过大量投资实现一定的技术互操作性是不合理的。
该研究定义了三个级别的技术和操作互操作性 - A 级 - 火车的货车不能过境,B 级 - 火车的货车可以过境,C 级 - 火车的货车和机车可以过境。它进一步确定了 (a) 为提高技术互操作性而商定的铁路基础设施和机车车辆的技术参数 (b) 确定的操作互操作性水平的操作参数。
运营互操作性方面超越了铁路,还包括协调其他边境机构的规则和条例,例如参与国际铁路运输的海关。如果该地区的铁路成为铁路组织之一的成员,则可以确保法律上的互操作性。
该地区国家可以借鉴欧盟的经验,欧盟一直在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强欧洲铁路的互通性。为实现互操作性,该地区各国必须采取务实的方法,以结果为导向的决策为基础,制定可实现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
预计成员国将通过以下方式在实现铁路互操作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a) 支持对铁路基础设施的投资,以实现技术互操作性; (b) 协调铁路行业的监管框架(主要是共同安全规则),以促进机车车辆的交叉认可; (c) 简化过境程序以便利国际交通; (d) 为国际铁路运输实施统一的商业和法律框架。
该研究的结论是,亚太经社会可以为该区域所有国家提供一个共同平台,以开展与铁路互操作性主题相关的活动,为成员国保留共同的数据库和知识。提高铁路互通性是实现更高效的国际铁路运输以支持各国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手段,本研究试图为提高该地区铁路之间的互通性提供思路。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亚太经社会运输司 Sandeep Raj Jain 先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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