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的。 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 1.351 号关于拘留犬只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摩纳哥
发布时间:2008年
搜索首页 > 非编纂文本 > Law Back Law n. 2008 年 10 月 28 日关于拘留狗的 1.351 号法令(摩纳哥杂志,2008 年 11 月 7 日)。第一条:任何人都有权根据本法及其适用文本的规定,以及与安全、健康、公共安宁和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定,获得和饲养犬只。但是,由于动物的危险性,国务部长可能禁止或限制饲养某些纯种狗或杂交产生的狗。第 2 条 .- 在公路上、向公众开放的地方和公寓楼的公共区域,所有的狗都必须用皮带拴住,并置于其主人或监护人的持续监督下。第 3 条 - 被归类为危险的犬类分为两类: - 第一类包括攻击犬; - 第二类包括警卫犬和防御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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