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区域处理中心和定居点)条例 2017

报告地区:瑙鲁
发布时间:2017年
瑙鲁共和国(《2017 年营业执照法》第 15 节)营业执照(区域加工中心和定居点)条例 2017 SL 2017 年第 23 号 2017 年 10 月 31 日通知 目录 引文 .2 开始 .2 定义 .2 4 强制性要求执照 .3 特殊类别执照申请 .3 特殊类别执照条件 .4 外国公司注册或注册证书 .4 执照所需文件 .4 营业执照 .5 附表 1.6 附表 2.7 附表 3.8 附表 4.9 内阁制定根据《2017 年营业执照法》第 15 条,本条例可被称为《2017 年营业执照(区域处理中心和定居点)条例》。本条例自公报公告之日起生效。本法规中的引文开始定义是指《2017 年营业执照法》;授权服务提供商包括 (a) 根据瑙鲁 (RPC) 公司法的规定,拥有授权合同在区域处理中心、定居点或与受保护人相关的服务的个人、合伙企业或公司; (b) 服务提供商的董事、秘书、经理、高级职员、合伙人和雇员; (c) 根据瑙鲁 (RPC) 公司法的规定拥有授权合同的个人、合伙企业或公司聘请的分包商,在区域加工中心和定居点提供服务或与受保护的人有关。...
营业执照(区域处理中心和定居点)条例 2017pdf预览版
营业执照(区域处理中心和定居点)条例 2017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