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子保险 I 《椰子保险法》于 1949.1 年 7 月颁布。 63. Act 3 1 d W S. 22. 1. 本法可称为椰子保险法。标题。 2. 在本法中,委员会是指根据《椰子工业控制法》组成的椰子工业委员会。 3.(1) 部长可以制定法规解释。埃尔? IDP 权力由董事会为椰子种植者的椰子树自动保险和合同保险建立、融资和运营一项或多项计划,以应对此类法规中可能规定的风险;规定在可能规定的条件下,有权根据本法获得自动保险利益的人的类别;订明根据本规例订立的任何合约保险受影响的时间、期间及条款及条件,以及就自动保险及合约保险应支付利益的条款及条件,因此,然而,可就不同类别的人或针对不同风险的保险订明不同的时间、期限、条款或条件;本页的 Lrolusion 由 LB 授权。 17i1%9 椰子保险 (d) 规定由董事会设立一个或多个椰子保险基金; (e) 就再保险的实施和执行作出规定; V,规定委员会对出口或出售用于出口的椰子或椰子干,或为加工成任何椰子产品而制造或出售的椰子或椰子干,或对任何规定类别的椰子征收、提高、征收和征收税款或如此出口、为出口而出售、为制造目的而制造或出售的椰子干; (g) 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或允许规定的所有事项; (h) 规定为确保更好地执行本法而可能有必要或有利的所有事项(无论是否类似于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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