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业控股公司 I 《小型农业控股公司法》条款的安排 1. 简称。 2. 解释。租赁合同 3. 合同形式。 4. 待执行的租赁合同。 5. 租赁合同的印花税。 6. 提供给租户的合同副本。 7. 作物共享租约限制等。 8. 与经济林木有关的特殊规定和规定 9. 控制区域。 10. 禁止租赁合同少于两年或 treeS。 5年。 11. 某些条款无效。 12. 房东收割和销售佃农的庄稼。十三、土地抵押合同。 14. 财产出售或转让合同的责任。 15. 限制转租。 16. 合同转让 17. 合同延期或续签。 18. 在没有通知退出的情况下继续租赁。 19. 租约的确定。 20. 通知退出。估值委员会 21. 设立估值委员会。 22. 估值委员会的程序和会议。 23. 任命官员、仆人和估价师。包含由 LN 授权的 wge 18。 480119731 2 AGRICULTURAL SMALL HOLDINGS 24. 董事会的职能 25. 超过最高经济租金的租金 改善和干扰补偿 26. 27. 改善补偿。业主同意对附表 3 第 I 部分的改进。 28. 附表 3 第 11 部分的改进补偿应在农业官员证明和通知房东后支付。 29. 附表三第三部分的改进补偿,应根据农业官员的证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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