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团体(联合租赁)法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牙买加
发布时间:1955年09月08日
法人团体(联合租赁) 1 法人团体(联合租赁)法 IAW 23 of 1955. 81h September, 1955.1 1. 本法可被称为法人团体(联合简称。租赁)法。 2. 4 1 ) 法人团体应能够以与个人相同的方式获得和持有联合租赁公司中的任何不动产或动产;以及 P P Y 作为法人团体和个人的联合,还是两个或多个实体的租户?如果法人团体是个人,他们将有权获得任何此类财产,前提是收购和持有法人团体联权共有财产,应受法人团体分股收购和持有财产的相同条件和限制。 (2) 如果法人团体是任何财产的共同承租人,则在其解散时,该财产应移交给另一共同承租人。本页内容经 L.N. 授权。 480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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