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条。 4. a)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宪法,2009 年 6 月 10 日举行的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议会第 55 届众议院会议和 6 月 15 日举行的第 30 届人民院会议, 2009 年通过 关于刑事事项的国际法律援助 第一章总则 法 第 1 条(主题) (1)本法规定了提供刑事事项国际法律援助(以下简称国际法律援助)的方式和程序,除非国家另有规定。国际协议或如果没有国际协议。 (2) 根据本法的规定,对于在提出法律援助请求时起诉是请求国主管司法当局的刑事犯罪的所有诉讼,均应提供国际法律援助。 (3) 根据本法,在法院或行政机构对根据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规定判处监禁或罚款的轻罪的未决诉讼中,以及在以下案件中提供国际法律援助。向对不法行为拥有真正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 当国际协定确定时,也应向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加入的国际法院和其他国际组织提供国际法律援助。...
刑事事项国际法律援助法(《波黑官方公报》第 53、09 号)pdf预览版刑事事项国际法律援助法(《波黑官方公报》第 53、09 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