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0 英语不是瑞士联邦的官方语言。本翻译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2007 年 10 月 5 日的瑞士刑事诉讼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CrimPC)(截至 2021 年 7 月 1 日的状态) 瑞士联邦联邦议会,根据联邦宪法第 123 条第 1 款1,并审议了联邦委员会20052 年 12 月 21 日发布的法令:1 SR 101 2 BBl 2006 1085 标题 1 适用范围和原则 第 1 章适用范围和刑事司法管理1 适用范围 1 本法典规定联邦和州刑事司法当局对联邦法律规定的罪行的起诉和裁决。 2 保留其他联邦法案中包含的程序规定。艺术。 2 刑事司法行政 1 刑事司法行政仅由法律规定的当局负责。 2 刑事诉讼只能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和结束。第二章刑事诉讼法原则3 尊重人的尊严和公平的要求 1 刑事司法当局应在诉讼的所有阶段尊重受诉讼影响的人的尊严。 2 他们应特别遵守:诚信原则;湾。不得滥用他人权利的要求; C。要求平等和公平地对待所有参与诉讼的人,并赋予他们发表意见的权利; d。取证时禁止使用侵犯人类尊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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