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动物育种法

相关行业:刑法
报告地区:爱沙尼亚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
农场动物育种法 2018 年 12 月 12 日通过 RT I,2018 年 12 月 28 日,35 生效 2019 年 1 月 1 日 由以下法案修改(显示) 第 1 章总则 § 1. 适用范围和适用法 (1) 本法在执行相关欧盟立法所必需的范围内以及在相关欧盟立法未涵盖的范围内对农场动物的繁殖进行监管。 (2) 本法适用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 (EU) 2016/1012 号条例,关于管理纯种繁殖动物、种猪及其繁殖的育种、营销和引入欧盟的动物技术和家谱条件材料,修订法规 (EU) No 652/2014、理事会指令 89/608 / EEC 和 90/425 / EEC 并废除动物育种领域的某些法案(育种条例)(OJ L 171, 29.6.2016, p . 66-143) 以下统称农场动物)。 (3)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于本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并考虑到本法规定的规范。 § 2. 品种和品种名称 (1)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 (EU) 2016/1012 第 2 条第 (2) 款所指的品种是不同于其他品种的名称(以下简称品种名称)名称和注册商标或产品名称。...
农场动物育种法pdf预览版
农场动物育种法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