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大型支付系统规则

报告地区:蒙古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8日
蒙古银行行长令 2021 年 10 月 8 日第 A-267 号乌兰巴托关于根据第 6.3.3 条批准《中央银行法》第 5.1.5 条的大额支付系统规则根据本法和本法第 28.2 条的规定,令如下: 1. 批准《大额支付系统规则》作为附件。 2. 结算局(E.Anar)、资源管理和金融市场局(A.Enkhjin)、财务和会计局(Ts.Gard)和信息技术局自其生效之日起遵循批准的规则。根据一般行政法(D.Dovchinbazar),分配给银行网络系统的参与者。 3. 责成结算部 (E.Anar) 监督本命令的执行。 4、自本令生效之日起,蒙古银行行长2018年3月30日第A-88号《关于批准大额支付系统条例》的令视为无效。布拉哈格瓦苏伦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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