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共和国国家财产管理和私有化部法令,由第 324-1991 Coll. 号法令补充,该法令规定了制定私有化项目的约束性原则

相关行业:商务法
报告地区:斯洛伐克
发布时间:1991年
1991 年 11 月 11 日捷克共和国国家财产及其私有化部条例的时间版本,对法令进行了修正。 3241991 Coll.,它为发展私有化项目部制定了具有约束力的计划,用于国家财产管理部及其在 24 psm 下的捷克共和国私有化。 a) kona esk nrodn rada。 1711991 Coll.,关于捷克共和国在将国家财产转让给他人方面的权限,经国民议会修订。 2851991 Coll., 公司章程 1 3241991 Coll.,其中规定了私有化项目开发的约束性计划,通过该领域列出的修正和补充进行了修正。 1 并在情节中。其中 2 个条款。 2 如果公司私有化项目的提案或其他首次人的国有股份私有化项目的提案在本法令颁布之日之前提交给创始人,国家财产管理部及其私有化捷克共和国的公寓。 1 这个例外。 3 私有化项目将以可以自行管理业务变更的形式提交,并在要点下列出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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