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伐克共和国法院执行人和执行活动全国委员会法(执行令)和对其他法律修正案的修正
斯洛伐克共和国全国委员会 1995 年 9 月 14 日关于共同执行人和执行活动(Exekun 命令)和其他账户修正案的法案 斯洛伐克共和国全国委员会为此已于 1 日作出决议I PRV 作为基本规定 1 本条例规定 a) 普通执行者(以下简称执行者)的地位和活动,b) 自我优先的执行者。 2 (1) 执行人是被指定并被授权执行产权执行的人(以下简称执行人)。 (二)本法规定的,执行人还应当进行其他活动。 3 执行人应公正独立地执行程序。在开展其活动时,它仅受斯洛伐克共和国、国家账户、根据艺术的国际协议的约束。 7 杆。斯洛伐克共和国的 2 和 5 州,konkon,其他众所周知的为执行而发布的第一条法规以及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布的决定。 4 执行人的活动与雇佣关系或类似的雇佣关系、业务、公司或公司法定机构的成员资格或公司或公司监督机构的成员资格或其他产品活动的执行不相容科学、教育、文学、艺术、艺术和港口活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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