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7 地址注册系统条例 部长理事会决定日期:2006 年 11 月 23 日编号:2006/11320 法律依据日期:2006 年 4 月 25 日编号:5490 OG 报纸出版日期:2006 年 12 月 15 日编号: 26377 已发布代码顺序: 5 卷 : 46 S : 第一节 目的、范围、基础和定义 目的 第 1 条 – (1) 本法规的目的;规范有关出于任何目的在土耳其持有居留许可至少六个月的土耳其公民和外国人的住所和其他地址信息的原则和程序。范围 第 2 条 - (1) 本法规涵盖有关住宅和其他地址信息的保存、更新和使用的法规。依据 第 3 条 – (1) 本条例是根据 2006 年 4 月 25 日第 5490 号人口服务法制定的。定义 第 4 条 – (1) 在本法规中; a) 地址:根据地理位置和功能识别任何一块土地或建筑物, b) 地址申报表:用于通知定居点和其他地址的表格,其形式和范围由该部确定, c) 地址组件:编号过程中使用的元素;到达地理位置所需的信息,由地址数据定义的个人和机构地址信息,例如邮政编码、城市、区、分区、村庄和小村庄名称、邻里、广场、林荫大道、街道、街道名称和地址数据,例如固定识别号和门牌号,d) 部长:内政部长,d) 部:内政部,e) 其他地址:该人居住地址以外的地方,f) 总局:人口和公民事务总局, g) 法律:第 5490, 5138 号人口服务法 ğ) 身份共享系统:允许共享包含有限信息的户籍记录的系统,这些信息由总局以电子方式与中央数据库分开保存,并提供给接收机构,h) 机构:除总局以外的其他公共机构和组织,ı) MERNİS:中央人口管理系统,i) 编号:名称或编号地址组成部分,例如邻里、区、广场、林荫大道、大道、街道和建筑。 j) 人口局:区人口局,k) 邮件:带有回执的货物或挂号信,l) 固定识别号码:作为标准数字等值给出,对应于社区、广场、林荫大道、大道、街道和集群房屋的号码, m) 国家地址数据库:保存地址信息的中央数据库,n) 外国人:与土耳其共和国没有公民关系且持有外国人居留许可至少六个月的人,o) 住所地址: 以永久居住地为目的的居住, ö) 住所和其他地址证明文件:是指表明该人的居住地或其他地址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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