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法律职业(纪律处分程序)规则

相关行业:立法补编A
报告地区:马来西亚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4日
联邦政府公报 2017 年 7 月 14 日 2017 年 7 月 14 日 P.U. (A) 2017 年法律职业(纪律程序)规则 197 法律职业(纪律程序)规则 2017 年由总检察长办公室出版的 1976 年职业职业法(A) 197 规则安排第一部分 预备部分 第二部分 投诉 规则 1. 2. 姓名 解释 提交投诉内容 处理费 时限 董事收到投诉后的职责 撤回投诉 律师委员会的干预 投诉登记册 投诉登记册否决 第 III 部分 诉讼程序 12. 投诉记录 13. 纪律委员会聆讯时间及地点 14. 纪律委员会聆讯通知 3. 4. 5. 6. 7. 8. 9. 10. 11. 2聚氨酯(A) 197 纪律规则 15. 委员会的听证会和休会期 纪律委员会的当事人缺席 获得法律代表的权利 纪律委员会的程序 纪律委员会的程序记录 多数决定应被视为是该委员会的决定纪律委员会 纪律委员会报告 22. 委员会成员的丧失能力、撤销和重新任命 不遵守规定和违规行为的影响 不使诉讼程序无效 签署听证通知和其他信函 纪律延迟 文件送达 死亡 发出指示的权力 保存和过渡 撤销 附表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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