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SIMEX 会员优惠税率)条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8年
所得税(SIMEX 会员优惠税率)条例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3 优惠税率 4 指定交易产生的增量收入的 5% 税率 5 确定应课税收入 第一附表 石油产品 第二附表第三附表第四附表 指定货币 立法历史 所得税法(第 134 章,第 43D 节)所得税(SIMEX 会员优惠税率)条例 Rg 16 修订版 1998 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 1998 年 9 月 15 日出版 PDF 创建日期 27 2022 年 2 月 (1998 年 9 月 15 日) 1992 年 11 月 20 日 引文 1. 本规例可引称为《所得税(SIMEX 会员优惠税率)规例》,适用于 1989 课税年度及其后的课税年度。定义 2. 在本条例中,石油产品是指附表 1 中规定的任何产品;相关交易是指 (a) 以新加坡元以外的货币计价的任何交易,在 1985 课税年度的基准期内或之后在附表 2 规定的任何交易所进行的金融期货或金条或黄金期货交易在该基准期内或之后在任何黄金交易所或任何黄金市场与 (i) 金融机构的亚洲货币单位; (ii) SIMEX 的其他成员; (iii) (iv) 既不是新加坡居民也不是新加坡常设机构的人;或新加坡居民公司在新加坡境外的分支机构; (b) 任何以新加坡元以外的货币计价的石油期货交易,包括在 1989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在附表 3 规定的任何交易所与 (i) 一个亚洲货币单位进行的石油产品期货交易金融机构; (ii) SIMEX 的其他成员; (iii) 既不是新加坡居民也不是新加坡常设机构的人; (iv) 1998 年 9 月 15 日出版的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公司在新加坡境外的分支机构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新加坡; (v) 根据该法案第 43F 条批准的石油贸易公司;或(c) (d) 以附表 4 指定的任何货币进行的任何即期交易,且该交易是在 1993 课税年度的基准期内或之后与 (a) 段所述的任何人进行的(i) 至 (iv);或以新加坡元以外的任何货币进行的即期交易,而该交易是在 1996 课税年度的基准期内或之后与 (a) (i) 至 ( iv) 根据相应交易所或市场的规则和法规或惯例和惯例; SIMEX 指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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