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娱乐和会议(豁免)令 目录 1 引文 2 定义 3 豁免 4 储蓄立法历史 公共娱乐和会议法(第 257 章,第 16 节)公共娱乐和会议(豁免)令 O 1 G.N.第 S 1012001 号 2002 年修订版(2002 年 1 月 31 日) 2001 年 3 月 1 日 1. 本命令可引称为公共娱乐和会议(豁免)引证令。定义 2. 在本命令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保龄球中心是指公众或任何类别的公众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发布于 2002 年 1 月 3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的任何地方,无论是无偿或否则,以保龄球为主要目的;嘉年华游乐设施包括任何过山车、旋转木马、电池驱动的汽车、儿童游乐设施和充气游乐设施;儿童是指 12 岁或以下的人;选区是指《议会选举法》(第 218 章)下的选举部门,包括团体代表选区;选区活动,就选区而言,是指为选区居民的利益和参与而组织的任何活动,并且根据该法案需要获得许可证;游乐场是指在公众或任何类别的公众可以无偿或以其他方式进入的任何地方建立或可能持续经营不超过 31 天的游乐园;团体代表选区的含义与《议会选举法》第 2 条中的含义相同;注册专业工程师是指根据《专业工程师法》(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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