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受保护人员法》(第 145A 章) 目录 长标题 1 短标题 2 解释 3 受国际保护的人员 4 人身犯罪 5 对房屋或车辆的犯罪 6 进行威胁 8 推定知情 9 与犯罪有关的信息 7 未遂、教唆和共谋10 刑事事项互助法下的协助 11 引渡 12 未经检察官同意不得起诉 13 附表修订 第一附表 侵害受国际保护人士的罪行 第二附表 侵害房屋或车辆的罪行 立法来源 关键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于 01 年出版2010 年 1 月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7 日 立法历史 国际受保护人员法(第 145A 章)(2008 年第 8 号原颁布法) 2010 年修订版(2010 年 1 月 1 日) 实施《预防和惩治犯罪公约》的法案反对国际盟友受保护的人以及与之相关的事项。 2008 年 6 月 2 日 1. 本法可称为《国际受保护人士法》。简称 解释 2. 在本法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公约是指联合国大会 1973 年 12 月 14 日通过的《关于预防和惩治侵害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犯罪的公约》;公约国是指作为公约缔约方的外国;国家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视情况而定;受国际保护的人具有第 3 节赋予该表述的含义; (a) (b) 对受国际保护人员的犯罪是指第 4、5 或 6 条下的犯罪;教唆、串谋或企图犯第4或5条所订罪行;新加坡法规在线修订版于 2010 年 1 月 1 日发布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7 日 相关处所指受国际保护的人居住或正在逗留或用于履行其作为该人的职能的处所;车辆包括任何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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