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发展(裕廊镇公司)令 1996 S 394/199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6年
1996 年住房和发展(裕廊镇公司)令 颁布公式 1 2 附表 No. S 394 住房和发展法案(第 129 章) 1996 年住房和发展(裕廊镇公司)令 行使第 50A 条赋予的权力(1) 根据《住房和发展法》,国家发展部长特此颁布以下命令 1. 本命令可称为 1996 年住房和发展(裕廊镇公司)令,并于 1996 年 8 月 23 日生效。 2 . 裕廊镇公司,根据裕廊镇公司法第 3 章成立的法人团体。 150,有权购买任何受房屋和发展法第四部分规定出售的公寓、房屋或其他居住设施;而该部的条文须就附表所载的修改而适用于裕廊镇公司。附表 1. 裕廊镇公司仅有权购买由委员会根据法令第 IV 部分首先出售给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并随后由新加坡法规在线转让的单位,该单位于 23 日在附属立法补充中发布1996 年 8 月 PDF 在董事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创建了公司的人。 2. 该法令第 47、48、48B、49、52 和 56(1)(b)、(j) 和 (l) 条不适用于裕廊镇公司的任何此类公寓。 3. 该法令第 IV 部分中对授权占用人的任何提及应包括对裕廊镇公司在董事会同意下向其出租此类公寓的任何人的提及。...
住房和发展(裕廊镇公司)令 1996 S 394/1996pdf预览版
住房和发展(裕廊镇公司)令 1996 S 394/1996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