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学院(利益相关)规则 1997 S 395/1997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7年
新加坡法学院(利益相关)规则 1997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定义 3 通知和文件的送达 4 信息、程序和表格 5 利益相关资金的支付 6 利益相关资金的支付 7 争议金额 8 委托致执行委员会第 S 395 号新加坡法律学院法案(第 294A 章) 1997 年新加坡法律学院(利益相关者)规则 为行使新加坡法律学院法案第 26 条赋予的权力,学院参议院特此作出以下规则 引用和开始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7 年 9 月 5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 1997 年新加坡法律学院(利益相关)规则,并将于 10 月 1 日生效1997. 定义 2. 在本规则中,银行本票是指由银行或金融机构签发的以自身开票的支票,包括支票由 Credit POSB Pte Ltd 在新加坡邮局储蓄银行发行;关闭时间是指下午 4 点。任何工作日,周六或农历新年、新年或圣诞节前夕的任何工作日中午 12 点除外;执行委员会指根据新加坡法律学会规则 (R 1) 第 5 条组成的执行委员会;买方或卖方指房屋开发商规定的任何买卖协议中提及的买方或卖方(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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