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加工工厂(控制和许可)(修订)规则 1997 目录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规则 7 的修订 3 附表第 S 159 号屠宰场和肉类加工工厂法的修订(第 307 章)肉类加工工厂(控制) 1997 年(修订)规则 为行使《屠宰场和肉类加工厂法》第 14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肉类加工1997 年工厂(控制和许可)(修订)规则并将于 1997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施。规则 7 的修订 2. 肉类加工工厂(控制和许可)规则 (R 2) 的规则 7(a) 由删去第(i)项中的180和第(ii)项中的540,分别代以200和600。 1997 年 3 月 31 日在附属立法增补中在线发布的新加坡法规附表的修订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6 日 3. 《肉类加工厂(控制和许可)规则附表》通过删除第 2 至第 5 项并替换以下项目进行修订2. 3. 食品分析 对于经过认证的文件的真实副本 6 每份 (a) (b) (c) (d) (e) (f) 细菌学测试,包括总菌落数,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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