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宪法(贸易和工业部长的职责) 1997 年通知 1 贸易和工业部长的职责 目录 2 引文 3 取消 附表 S 48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长的职责)通知 1997 年贸易和工业部长的职责 1. 特此通知一般信息,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宪法第 30 条,总理已指示:自 1997 年 1 月 25 日起,Lee Yock Suan 先生将负责对附表所列的部门和主题负责,并指定他为贸易和工业部长。取消引用 2.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1997 年新加坡共和国宪法(贸易和工业部长的责任)通知。 3.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贸易和工业部长的责任)通知1994(GN No. S 694)被取消。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7 年 2 月 14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6 日 附表 部门法定机构 统计局。计算机信息服务部。经济发展局。酒店牌照局。裕廊镇公司。国家生产力和质量委员会。公共事业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圣淘沙发展公司。新加坡生产力和标准委员会。新加坡旅游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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