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机动车辆、注册和许可)(修订)规则 1998 年颁布一级方程式的目录 引证和开始 2 修订附表第三号 S 125 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道路交通(机动车、注册和许可) (修正) 1998 年规则 为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34 条和第 140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道路交通(机动车辆、登记和许可)(修订)规则 1998 年,并将于 1998 年 3 月 23 日生效。修订附表 2。道路交通(机动车辆、登记和许可)规则 (R 5) 附表三的修订 (a) 由删除针对索引系列 S SA SB SC 等和 E EA EB EC 等 SBA、SBB SBC SBD 等 SCA SCE SCF SCG 等的车辆类型标题下的词语和汽车共享合作社并代之以词语、汽车共享合作社、公司、商业机构、专业公司、社团、协会、俱乐部等;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8 年 3 月 23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6 日 (b) 通过在针对索引系列 Q QA QB QC 等的车辆类型标题下插入俱乐部等词后立即创建日期。 QEA QEB QEC QED 等...
道路交通(机动车、登记和许可)(修订)规则 1998 S 125/1998pdf预览版道路交通(机动车、登记和许可)(修订)规则 1998 S 125/199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