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航行(航空安全)令 1999 S 401/1999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9年
1999 年空中航行(航空安全)令 目录 1 引证 2 应用 3 定义 4 专员要求提供信息的权力 5 向航空器运营商发出指令的权力 6 向其他人发出指令的权力 7 第 5 段下的一般或紧急指令或6 8 反对根据第 5 和 6 段的某些指示 9 执行通知 10 执行通知的内容 11 与执行通知有关的罪行 12 对执行通知的反对 13 执行通知 补充 14 检查飞机和机场 15 与行李、货物等有关的虚假陈述. 16 未经授权出现在飞机上 17 与授权人员有关的犯罪行为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01 Oct 1999 PDF created date on 26 Feb 2022 18 文件送达 AIR NAVIGATION ACT (CHAPTER 6) AIR NAVIGATION (AVIATION SECURITY) ORDER No. S 401 引证申请定义 1. 本命令可以被引证作为 1999 年空中航行(航空安全)令,并于 1999 年 10 月 1 日开始实施。 2.(1) 本命令适用于新加坡任何用于国际民用航空的机场。 (2)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本命令不适用于新加坡武装部队控制下的任何机场。 3. 在本订单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货物包括邮件;专员是指根据《警察部队法》(第 3 章)任命的警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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