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开发(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第 2 号修正案) 2000 年规则 制定公式 1 的目录 引用和开始 2 删除规则 3A 和 4 并替换规则 4 第 S 549 号住房和开发法(第 129 章) ) 住房和发展(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第 2 号修正案)规则 2000 为行使《住房和发展法》第 27(1) 条赋予的权力,住房和发展委员会经部长批准为国家发展,特此制定以下规则 引用和开始 1. 本规则可引用为 2000 年住房和开发(公共财产和开放空间)(第 2 号修正案)规则,自 2000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 删除规则 3A 和 4 和规则 4 的替代 2. 《住房和发展(公共财产和休憩用地)规则(R 3)通过删除规则 3A 和 4 并代以以下规则 扣留和移走车辆的权力s 4.(1) 如果车辆停放在任何公共财产上或任何开放的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0 年 12 月 1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中,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6 日的空间违反了这些规则的任何规定,或似乎已被遗弃在任何公共财产或任何开放空间,任何获委员会授权的人员(在本规则中称为授权人员)可自行决定 (a) 将车辆移至安全地点或任何其他地方,并将该地方扣留; (b) 将固定装置固定在车辆上,以防止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将车辆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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