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ir Ris 市议会(迟交管理费和服务费、执照费和其他费用的处罚) 2001 S 12/2001 章程
Pasir Ris 市议会(对逾期支付管理费和服务费、执照费和其他费用的处罚)章程 2001 2 对拖欠管理费和服务费、执照费和其他费用的处罚的计算 目录制定公式 1 引用和开始3 付款申请 4 减免 5 撤销 6 过渡性第 S 12 号市镇议会法(第 329A 章) 巴西立市镇议会(迟交保护费和服务费、许可费和其他费用的处罚)条例 2001 行使权力根据《市镇议会法》第 24(2)(c) 条的规定,巴西立市镇议会特此制定以下章程引用和开始 1. 这些章程可被引用为巴西立市镇议会(对以下行为的处罚) 2001 年 1 月 4 日在附属立法补充中在线发布的最新新加坡法规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6 日arges) 2001 年章程,并应被视为已于 2001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 对拖欠的管理费和服务费、许可费和其他费用的罚款计算 2.(1) 根据第 (2) 款,如果任何管理和任何承租人、业主或持牌人就任何商业、公用或住宅物业应向巴西立市议会支付的服务费、牌照费或其他费用拖欠,租客、业主或持牌人(视属何情况而定),应有责任就管理费和服务费、许可费或其他费用到期且未支付的第一个月向市议会支付罚款,罚款率按 (a) 每月未支付金额的 1% 计算就住宅物业而言; (b) 商业广告每月未付金额的 5% 或 (2) 根据第 (1) 款对任何未缴的管理费和服务费、许可费或其他费用征收的每月最低罚款应为公共财产。...
Pasir Ris 市议会(迟交管理费和服务费、执照费和其他费用的处罚) 2001 S 12/2001 章程pdf预览版Pasir Ris 市议会(迟交管理费和服务费、执照费和其他费用的处罚) 2001 S 12/2001 章程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