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豁免)(第 2 号)2001 年通知 1 引用和开始 目录 颁布公式 2 定义 3 豁免 附表第 S 543 号公司法(第 50 章)公司(豁免)(第 2 号)2001 年通知 行使根据《公司法》第 119(1)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特此做出以下通知引证和启动 1.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01 年公司(豁免)(第 2 号)通知,并应被视为已于 2001 年 10 月 30 日开始运作。 定义 2. 在本通知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获批准的证券交易所是指根据《证券业法》(第 289 章)批准的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day 指日历日;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1 年 10 月 31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持有人是指在 SingMall Property Trust 中的权益持有人;管理公司指 SingMall Property Trust Management Limited; SingMall Property Trust 指单位信托计划被称为 SingMall Property Trust。豁免 3. 根据以下条件 (a) (b) SingMall 财产信托的权益应在根据《法案》第 113 条规定的有关 SingMall 财产信托的声明由注册处登记后的 30 天内,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与 SingMall 财产信托有关的广告和营销材料(包括法案第 113 条要求的声明)应包含 (i) (ii) 通知,表明持有人将无权要求管理公司赎回或购买其在 SingMall Property Trust 的权益;向潜在投资者发出警告,在 SingMall Property Trust 的权益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不能保证这些权益的流动性市场; (c) 契约应包含对管理公司具有约束力的契约,即如果在任何时候,单位信托 (i) 的权益在所有已批准上市且该权益已上市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暂停交易,连续60天;或 (ii) 停止在所有已获批准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管理公司应在该事件发生后 30 日内提出赎回 SingMall 持有人的权益根据契据和附表的规定进行财产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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