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积金(MediShield 计划 — 豁免)通知 2003 S 361/2003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3年
中央公积金(医疗保险计划豁免)通知 2003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豁免医疗保险计划 3 取消编号 S 361 中央公积金法(第 36 章)和中央公积金(医疗保险计划)条例 中央公积金(医疗保险计划豁免)2003 年通知 为行使中央公积金(医疗保险计划)条例(Rg 20)第 3(1)(f) 条赋予的权力,教育部国务部长黄永亨博士,负责人力部部长,特此发出以下通知引用和开始 1.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 2003 年中央公积金(MediShield 计划豁免)通知,并将于 2003 年 8 月 1 日开始实施。 MediShield 的豁免Scheme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Subsidiary Legislation Supplement on 29 Jul 2003 PDF created date on 25 Feb 2022 2.(1) A任何成员 (a) 根据该法第 14 条向基金作出任何自愿捐款或从政府收到任何现金赠款; (b) 在向基金自愿捐款或政府拨款之前,没有根据该法案第 53 条设立的 MediShield 计划投保的人,应免于参加该计划。 (2) 就第 (1) 项而言,自愿捐款不包括雇主根据该法第 7(4)(c) 条专门为其雇员的医疗储蓄账户支付的任何捐款,只要每年 1,500 次此类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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