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利比里亚前总统和关联人士的资产冻结)(修订)条例 2004 S 488/2004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4年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利比里亚前总统和关联人士的资产冻结)(修订)条例 2004 颁布一级方程式的目录 引证和开始 2 条例 4 的修订 3 条例 5 的修订 4 新附表 S 488 MONETARY AUTHORITY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第 186 章)《2004​​ 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冻结利比里亚前总统和关联人士的资产)(修订)条例》行使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第 27A(1)(b) 条赋予的权力法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特此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 2004 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冻结利比里亚前总统和关联人士的资产)(修订)条例,并将生效于 2004 年 8 月 17 日开始运作。新加坡法规第 4 条的修订在线发布于 16 Au 的附属立法补充g 2004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2. 2004 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利比里亚前总统和关联人士的资产冻结)条例第 4 条(G.N.第 S 2602004 号)(在本条例中称为主体条例)修改为删除指定人员的定义,代之以下列定义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 1532(2004)号决议第 1 段所述措施适用,该清单转载于附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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