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治疗、教育和研究)(批准的医院和大学)通知 2004 S 400/2004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4年
医疗(治疗、教育和研究)(批准的医院和大学)2004 年通知 制定公式 3 取消 附表 1 引用和开始 2 批准的医院和大学 No. S 400 医疗(治疗、教育和研究)法案(第 175 章) ) 2004 年医疗(治疗、教育和研究)(批准的医院和大学)通知 为行使《医疗(治疗、教育和研究)法》第 7(2) 条赋予的权力,高级政务部长许文远先生, 财政部, 负责卫生部长, 特此作出以下通知引用和开始 1. 本通知可引用为 2004 年医学 (治疗、教育和研究) (批准的医院和大学) 通知, 并应于 2004 年 7 月 1 日开始运作。经批准的医院和大学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4 年 7 月 1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 PDF cre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2. 部长特此宣布 (a) (b) 附表第 I 部分中指定的医院为符合法案第 7 条的批准医院;以及附表第 II 部分中指定的大学,为该法案第 7 条的目的而获得批准的大学。取消(N 1) 被取消。 3. 医疗(治疗、教育和研究)(批准的医院)通知 附表第 I 部分批准的医院第 2 (1) 段亚历山德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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