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住房和发展(逾期付款处罚)(修订)规则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用和开始 2 规则 2 的修订 3 规则 3 的删除和替换 4 删除附表 No. S 215 住房和发展法案(第 129 章) 2008 年住房和发展(逾期付款的处罚)(修订)规则 为行使《住房和发展法》第 27(2) 条赋予的权力,住房和发展委员会经国家发展部长批准,特此制定以下规则 引用和开始 1. 本规则可被引用为 2008 年住房和发展(逾期付款的处罚)(修订)规则,并于 2008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规则 2 的修订 2. 规则 2住房和发展(逾期付款的处罚)规则(R 5)(在本规则中称为主要规则)被修改为立即插入在线发布在附属立法中的新加坡法规ion Supplement on 16 Apr 2008 PDF 创建日期为协议定义后的 2022 年 2 月 24 日,以下定义金额指协议项下的任何分期付款、租金、许可费或维护费;宽限期,就任何拖欠的分期付款、租金、牌照费或维持费而言,是指 (a) (b) 从第一次拖欠款项之日起的期间;并在该日期所在月份的最后一天结束;删除和替换规则 3 3....
2008 年 S 215/2008 住房和发展(逾期付款的处罚)(修订)规则pdf预览版2008 年 S 215/2008 住房和发展(逾期付款的处罚)(修订)规则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