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厝港镇议会(水利及服务费)附则 2012 S 372/2012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2年
1 S 3722012 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372 号城镇议会法(第 329A 章) 蔡厝港城镇议会(保护和服务费) 附例 2012 附例安排 附例 1. 2. 3. 4. 引证和启动 保护和服务费 商品和服务税 撤销附表 为行使《镇议会法》第 24(1) 条赋予的权力,Chua Chu Kang 镇镇议会特此制定以下章程引用和开始 1. 这些章程可被引用为 Chua 镇议会Chu Kang (Conservancy and Service Charges) 附例 2012 将于 2012 年 9 月 1 日开始实施。 管理和服务费 2. Chua Chu Kang 镇内的任何住宅或商业物业的每个单位的业主或租户应在每个月的第一天向市议会支付附表中规定的适当的管理和服务费。 192012 年至 192013 年生效的非正式合并版本 S 3722012 2 商品和服务税 3. 附表中规定的保护和服务费包括根据《商品和服务税法》(第 117A 章)应征收的商品和服务税应支付此类管理费和服务费的服务。撤销 4. Chua Chu Kang 镇议会(水利和服务费)章程 2011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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