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 1 S 7432014 No. S 743 商标法(第 332 章)商标(修正案)规则 2014 为行使《商标法》第 108 条赋予的权力,法律部长特此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启动 1。本规则可引称为《2014 年商标(修订)规则》,自 2014 年 11 月 13 日起实施。 规则 2 的修订 2. 《商标规则》(R 1)第 2(1)条(在本规则中提及)作为主体规则)进行修改,删除账户持有人、验证码和识别名的定义。第 3 条的修订 3. 主要规则第 3 款第 (2) 款和以下段落的替代款通过删除 (2) 进行修订,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或登记官另有许可或指示 (a)就任何事项在附表1中指明,该费用应在提交与该事项相对应的表格的同时支付; (b) 如果未支付费用,则该表格不应视为已提交。 (3) 除非注册服务商允许或另有指示,否则应使用电子在线系统指定的任何支付方式 S 7432014 2 支付与第 78A(2)(a) 条所述行为有关的费用,如果该行为是使用该系统进行的。第 4 条的修正 4. 对主要规则第 4 条的修正 (a) 删除第 (1) 款并代以以下第 (1) 款。...
商标(修订)规则 2014 S 743/2014pdf预览版商标(修订)规则 2014 S 743/2014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