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2072016 于 2016 年 5 月 6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207 号公共娱乐和会议法(第 257 章)公共娱乐和会议(演讲者角)(ExEmPtion)令 2016 年安排段落 第 1. 引文和开始 2. 定义 3. 公开演讲豁免 4. 表演或豁免展览 5. 保留行使《公共娱乐和会议法》第 16a 条赋予的权力的时间表,内政部长作出以下命令 引证和开始 1. 此命令是公共娱乐和会议(演讲者角)( 2016 年豁免)命令,并于 2016 年 5 月 8 日生效。 定义 2. 在此命令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公开演讲是指公共娱乐是阅读游戏或独奏会,两者均不与演讲、谈话、演讲、辩论相结合、讨论或示范;扬声器角区域是指Hong lim Park 中称为扬声器角的区域,并在时间表中有所描述。 S 2072016 2 公开演讲的豁免 3.(1) 如果在 (a) 中的演讲者角落区域从事公开演讲的个人是新加坡公民,则公开演讲免于执行该法案; (b) 符合第 (2) 项所述的条件。 (2) 对于第 (1)(b) 项,条件是 (a) 个人不得在公开演讲时 (i) 谈论与任何宗教信仰或一般宗教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事项;或 (ii) 以可能导致新加坡不同种族或宗教团体之间的敌意或敌意或敌意、仇恨的方式谈论某件事; (b) 个人在进行公开演讲时必须使用新加坡的官方语言或相关方言; (c) 个人不得展示或展示或促使展示或展示任何包含暴力、淫秽或淫秽材料的横幅、旗帜、海报、标语牌、照片、电影、标志、文字或其他视觉表现形式或用具在公开演讲之前、期间或之后的任何时间。...
公共娱乐和会议(演讲者专区)(豁免)令 2016 S 207/2016pdf预览版公共娱乐和会议(演讲者专区)(豁免)令 2016 S 207/2016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