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6152016 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615 号《停车位法》(第 214 章)《2016 年停车位(住房和发展委员会)(修订)令》 为行使《停车位法》第 9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1. 本命令为 2016 年停车位(房屋及发展局)(修订)令,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生效。第 2 段的修订 2. 停车位(房屋及发展局)令(O 1)第 2 段)(在本命令中称为主命令)进行修订 (a) 在表格定义之前插入以下定义段落商业财产具有与开发中相同的含义(维护费和租金商业和工业财产和小贩摊位)通知(第 129 章,N 3);房屋 2 副总监是指停车场副总监(该法案第 3(3) 条下的房屋和发展;;任命的委员会) (b) 在表格定义之后立即插入以下定义 S 6152016 2 房屋发展委员会指根据发展法(第 129 章)成立的住房和发展委员会; (c) 在住房第 3 节房地产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工业产权定义,其含义与住房和发展(维护费和租金商业和工业物业和小贩摊位)通知第 2 段中的含义相同;; (d) 删除图则定义中的停车场(建屋发展局)字样; (e) 删去居住地的定义,代以下列定义,摊位与房屋及发展(维修费及租金工商业物业及小贩摊位)通知第2段的涵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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