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S 281/2017 号雇佣外国人力(征费)(修订)令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7年
1 S 2812017 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281 号雇佣外国人力法(第 91A 章) 2017 年雇佣外国人力(LEVY)(修正案)令 为行使《雇佣外国人力法》第 11(1) 条赋予的权力,人力部长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开始 1.(1) 本命令是 2017 年雇佣外国人力(征费)(修订)令,除第 9 段外,于 2017 年 6 月 1 日生效。 (2) 第 9 段生效2017 年 7 月 1 日。第 2 段的修订 2. 2011 年雇佣外国人力(征税)令(GN 编号 S 3712011)(在本命令中称为主命令)第 2 段的修订 (a) 在紧随其后插入基本技术建筑工人的定义,以下定义基本技术普通工作许可证持有人是指普通工作许可证持有人,但不是高级技术普通工作许可证持有人;基本熟练港口技术工人是指不是高级技术港口技术工人的港口技术工人;基本技术制造业工人是指非高技术制造业工人的制造业工人; S 2812017 2 海洋船厂基本技能工人 指船舶船厂工人不是较高技能的海洋船厂工人;基本熟练工艺施工工人是指非高级工艺施工工人的工艺施工工人;基本技能工艺维护工人是指不是高级技能工艺维护工人的工艺维护工人;基本熟练的公共下水道清洁工是指不是高级熟练的公共下水道清洁工的公共下水道清洁工;基本熟练公共废物收集工人是指不是高级公共废物收集工人的公共废物收集工人;基本技术工作许可证持有人是指非高级技术工作许可证持有人的工作许可证持有人; (b) 删除一般工作许可证持有人定义中的海事工人字样,代之以海上造船厂工人字样; (c) 在高技能建筑工人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学术高技能普通工作许可持有人是指具有此类工作经验、报酬或其任何组合的普通工作许可持有人,或满足此类其他标准的普通工作许可持有人,因为部长认为适合将普通工作许可证持有人视为更高技能的普通工作许可证持有人;资格, 3 S 2812017 高技能港口技术工人是指 (a) 持有新加坡海事和港务局根据新加坡海事和港务管理局(港口船舶配员执照考试)条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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