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成年人(临时护理和保护场所以及安全场所的管理者)(修订)条例 2020 S 527/2020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0年
1 S 5272020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527 号《2018 年弱势成年人法案》(2018 年第 27 号法案)《2020 年弱势成年人(临时护理和保护场所和安全场所的管理者)(修订)条例》行使《2018 年弱势成年人法案》第 37 条赋予的权力, 社会和家庭发展部长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条例是《2020 年弱势成年人(临时护理和保护场所和安全场所的管理者)(修订)条例》,于 2020 年 7 月 1 日生效. 杂项修订 2. 对《2018 年弱势成年人(临时护理和保护场所以及安全场所的管理者)条例》(GN No. S 8302018)进行修订,删除条例 2(b) 和 (c) 中出现的“主任”一词) 和 3(1) 和 (2) 并在每种情况下用总干事一词代替。 S 5272020 2 2020 年 6 月 12 日制作。新加坡社会和家庭发展部常任秘书长 CHEW HOCK YONG。无国界医生 07600601 V47;无国界医生 1160013793; AGLEGISSL347A20202 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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