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7402020 于 2020 年 9 月 1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740 号新加坡武装部队法(第 295 章) 2020 年新加坡武装部队(军事领域专家服务)(修订)条例 为行使新加坡武装部队法第 205 和 205A 条赋予的权力,武装部队委员会制定以下法规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法规是 2020 年新加坡武装部队(军事领域专家服务)(修订)条例,并于 2020 年 9 月 1 日生效。条例 2 的修订 2. 新加坡武装部队(军事领域)条例 2 2010 年专家服务)条例(GN No. S 1862010)(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进行了修订 (a),删除了第 (1) 款中因服务受到的伤害的定义; (b) 在第 (1) 款中的伤害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的因服务而受到的伤害,包括以下内容:成员职责; (b) 在必要的旅途中受到的任何伤害使 S 7402020 2 成员能够报到值班或下班后返回家中; (c) 在第 (1) 段中成员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即无薪产假是指人力资源总监根据新加坡武装部队(休假)条例第 9 条授予的任何无薪假就她的孩子的出生而言,在她分娩日期之前已经服务了至少 90 天的人; (Rg 12) 至 (d) 通过删除第 (1) 段中的非养老金服务和其他 SAVER 结束日期的定义; (e) 在第 (1) 款之后插入以下第 (1A) 款为本条例的目的,仅由于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伤害不能归因于服务,在新加坡武装部队当其时使用或为之目的的工作地点或任何土地、房地、车辆、船舶或飞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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