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1012020 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101 号《建筑控制法》(第 29 章)《2020 年建筑控制(修正)条例》为行使《建筑控制法》第 49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制定了以下条例引用和开始 1. 这些条例是2020 年建筑控制(修订)条例,并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开始实施。 条例 34A 的修订 2. 2003 年建筑控制条例(GN No. S 6662003)第 34A 条(在本条例中称为主要条例)由删去挡土结构二字,代之以挡土结构二字。修订第 36 条 3. 修订主要条例第 36 条,删除第 (1) 和 (2) 款中的挡土结构,并在每种情况下代以挡土结构。 S 1012020 2 修订附表一 4. 修订主体条例附表一第一段 (a) 删除 (g) 和 (h) 项并代之以下列 (g) 项任何运河或排水沟,包括任何相关的挡土结构,如果 (i) 运河或排水沟的深度,从地面到运河或排水沟底部的拱腹测量,不超过 1,500 毫米; (ii) 满足以下条件 (A) 运河或排水沟的深度,从地面到运河或排水沟底部的拱腹测量,超过 1,500 毫米但不超过 2,500 毫米; (B) 水渠或排水渠的每一点与任何邻近建筑物或斜坡之间的距离至少是排水渠或 (A) 项中水渠深度的 2 倍;如上所述 (h) 任何超过跨度的箱形涵洞,不包括任何相关的土方 5,000 毫米,挡土结构,如果 (i) 箱形涵洞的深度,从地面测量到箱形涵洞底部的拱腹,不超过1,500毫米; (ii) 满足下列条件 (A) 箱涵的深度,从地面到箱涵底部的拱腹测量,超过 1,500 毫米但不超过 2,500 毫米; 3 S 1012020 (B)箱涵各点与任何相邻建筑物或斜坡的距离至少为(A)项箱涵深度的2倍;并在(b)项中删除(r)项中的挡土结构字样,代之以挡土结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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