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6652013 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665 号《建筑控制法》(第 29 章)《2013 年建筑控制(修正案)条例》为行使《建筑控制法》第 49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条例引用和启动 1.(1 ) 本规例可引称为《2013 年建筑物管制(修订)规例》,除第 2(a)、(b) 及 (d)、3 至 7、13(b)、14 及 16(a) 条规例外, ) 至 (m)、(o) 和 (p),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开始实施。 (2) 条例 2(a)、(b) 和 (d)、3 至 7、13(b)、14 和第 16(a) 至 (m)、(o) 和 (p) 条将于 2014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施。 第 2 条修正案 2. 2003 年建筑控制条例第 2 条(GN No. S 6662003)(参见本条例作为主要条例)进行了修订 (a) 在任何变化之后立即插入对非实质性变化的定义的任何变化,这些词不影响所设定的目标和绩效要求附表 5 中关于批准的图则的规定,以及; (b) 通过删除重大变化的定义并代之以下列定义,就建筑工程而言,重大变化是指非重大变化以外的任何变化; (c) 在自然通风的定义之后立即插入以下定义 S 6652013 2 预拌混凝土是指在任何地点的配料厂生产的新鲜状态的混凝土,并以未硬化的形式提供使用; (d) 删除结构要素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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