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 1882021 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188 号专业工程师法(第 253 章) 2021 年专业工程师(修订)规则 为行使《专业工程师法》第 36 条赋予的权力,专业工程师委员会经国家发展部部长批准,制定以下规则引用和开始 1. 这些规则是 2021 年专业工程师(修订)规则,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施。规则 3 的修订 2. 专业工程师规则 (R 1) 的规则 3(1)(在删去本规则(b)分段并代以以下分段(主要规则)为(b),其中(i)申请人在申请人通过第4A(1)(b)条所述的口试后5年内通过了第4A(1)(b)条所述的口试。日期检查; (ii) 申请人在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任何日期通过第 4A(1)(a)(ii) 条工程 (A) 条所述的专业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后 7 年内申请人通过考试的日期;或(均 S 1882021 2 (B) 在申请人通过审查之日后 5 年内的任何其他日期。规则 5 的修订 3. 主要规则的规则 5(2) 被修订 (a),在紧接其后插入(a) 项,以下 (aa) 项如果该人寻求在化学工程部门注册,则必须在新加坡获得不少于 2 年(合计)在工艺设计、安全方面的实践经验过程管理或化学工程工作的任何组合(视情况而定,在任何持有有效执业证书的注册专业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检查,包括调查、评估或评估;以及操作、过程)(b)由在(c)项之后立即插入“化学”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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