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补187 1963 年首次发表于政府公报,电子版,于 .第 B 187 号通知 特此发布地方政府整合条例,以供一般参考。它于 1963 年 4 月 5 日在议会中提出。非正式合并版本生效于非正式合并版本,来自地方政府一体化条例法案第 1871963 号。第一次阅读于 1963 年 4 月 5 日。地方政府一体化条例,1963 年(第1963) 第 I 部分的安排 初步第 2. 3. 4. 5. 6. 7. 8. 1 节。简称和开始 过渡条款 解释 豁免 财产转让等 将市议会和农村委员会的不动产和动产转让给政府 属于政府财产的公共街道、下水道和桥梁 灯具等 财产损失转让员工等 员工调动 保障公积金福利 继续使用市政公积金 9. 10. 11. 12. 市政公积金规则 街道和下水道生效的非正式合并版本 第 13 节 任命公共工程总监和其他官员 2 第 II 部分 街道 建造和改善街道的权力 征用毗邻新街道的土地用于建筑目的的权力 署长可以收回新街道的成本 建造新街道的私人 私人街道的铺路等 私人街道可被宣布为公共街道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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