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征用法案 目录 第 41985 号法案 首次阅读 1985 年 3 月 18 日 长标题 制定公式 第 I 部分 初步 1 短标题和开始 2 实施第三部分的规定 3 解释 第 II 部分 管理 4 主管当局 5 授权官员 6被视为公务人员的授权人员 7 授权人员宣布其职务 第 III 部分 财产和服务征用 8 占有土地 9 武装部队和民防部队使用土地 10 在陆地上工作的权力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Published in Bills 1985 年 3 月 21 日增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3 日 11 土地入境和检查 12 土地以外的财产征用 13 车辆等被征用的期限 14 被征用的车辆、船只或飞机保持完好待交付给主管当局的订单 15 对船舶和飞机的特殊权力 16 主管当局可能要求根据17 主管当局可要求人员在灾难等情况下开展工作。 第 IV 部分 获得赔偿的权利和评估 18 本法规定的赔偿 19 对占有土地等的赔偿 20 21 征用或购置车辆、船舶和飞机的补偿 22 占用船舶和飞机的空间或住宿的补偿 23 征用或购置除船舶、车辆和飞机以外的货物的补偿飞机 24 关于租购协议财产的规定 25 关于财产抵押、质押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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