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补2013 年 7 月 9 日,星期二,2013 年 7 月 8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B 号通知 11 特此公布《恐怖主义(制止融资)(修订)条例草案》,以供一般参考。它于 2013 年 7 月 8 日在议会中提出。恐怖主义(抑制融资)(修正)法案第 112013 号。2013 年 7 月 8 日第一次阅读。法案提出了一项修正恐怖主义(抑制融资)法的法案( 2003 年修订版第 325 章)。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 5 10 15 25 简称和生效日期 2 1. 本法案可被称为 2013 年恐怖主义(抑制融资)(修正案)法案,并应在部长通过宪报通知指定的日期开始运作。第 2 条的修正 2. 《恐怖主义(制止融资)法》(在本法中称为主法)第 2 条的修正 (a) 删除了根据《联合国法》(第 339 章)制定的条例中定义的词语)是第(1)款恐怖分子定义中的恐怖分子,并代以附表1所列字眼; (b) 在第 (1) 款恐怖主义实体的定义中,在实体一词之后立即插入,以及附表 1 中列出的任何实体; (c) 删除第 (2) 款中的附表一词并代之以附表二。...
2013 年第 11 号恐怖主义(抑制融资)(修订)法案pdf预览版2013 年第 11 号恐怖主义(抑制融资)(修订)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