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补3 2013 年 2 月 5 日星期二 2013 年 2 月 4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B 号通知 3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修订)法案已在议会提交信息。特此于 2013 年 2 月 4 日发布。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修订)法案第 32013 号。第一次阅读于 2013 年 2 月 4 日。法案提出了一项修订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案的法案(第 186 章) 1999 年修订版)并对《腐败、贩毒和其他严重犯罪(没收利益)法》(2000 年修订版第 65A 章)进行相关修订。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 简称和生效日期 2 1. 本法案可被称为 2013 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修正案)法案,并于该日期生效部长可通过宪报公告指定。 5 修改长标题 2. 修改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案(在本法中称为主体法)的长标题,在紧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字样之后插入字样,以规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其他当局对金融机构及其相关实体进行控制和处置,并建立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行证券和监管此类证券一级交易商的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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