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补2016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二,2016 年 1 月 26 日下午 3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B 号通知 6 特此公布《妇女宪章(修订)法案》,以供一般参考。它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在议会中提出。第 62016 号妇女宪章(修正)法案。2016 年 1 月 26 日第一次阅读。法案提出了一项法案,以修正 2009 年修订版的妇女宪章)并制定相关移民法修正案(2008 年修订版第 133 章)。 (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的第 353 章,如下 2 简称和开始 1. 本法案是 2016 年《妇女宪章(修正案)法案》,于部长通过宪报通知任命。修订长标题 2。修订了妇女宪章的长标题,在妻子一词后立即插入无行为能力的丈夫。词 , 第 2 节 3 的修订。妇女宪章第 2 节(a) 在董事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适合个人的定义,是指董事在考虑到该人的性格后认为有能力为另一人提供照顾和保护的个人;无行为能力的前夫就已解除或无效的婚姻而言,指该婚姻的前夫,他 (a) 在婚姻存续期间,曾或成为 (i) 因任何人而丧失行为能力因谋生而导致的身体或精神残疾或任何疾病; (ii) 无法维持自己的生活; (b) 继续无法维持自己的生活;无行为能力的丈夫是指 (a) 在婚姻期间,(i) 因任何身体或精神残疾或任何疾病而无法谋生的丈夫; (ii) 无法维持自己的生活; (b) 继续无法维持自己的生活; (b) 在已婚妇女的定义之后插入以下定义的消息传递系统是指任何能够从数字移动电话传输短文本消息或语音通信、任何通信或电子邮件视觉的系统 (a)到另一个数字移动电话;或 15 (b) 从电子邮件地址到数字移动电话,反之亦然; (c) 删除婚姻登记的定义; (d) 删除庄严定义末尾的句号并替换为分号,并在其后立即插入以下定义 州婚姻登记处是指根据第 27 条维护的州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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