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补2016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一,2016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53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B 32 号通知 特此公布国民登记(修订)法案,以供一般参考。它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在议会中提出。第 322016 号国民登记(修订)法案。2016 年 10 月 10 日第一次阅读。法案提出了一项修订国民登记法的法案(1992 年修订版第 201 章)并对 1985 年修订版《生死登记法》进行相关修正)。 (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的第 267 章,如下简称和生效日期 2 1. 本法案是 2016 年国民登记(修订)法案,部长任命的生效日期为5 对第 2 条的修正 2. 对国民登记法第 2 条(在本法中称为主法)进行修正 (a) 在文件的定义之后立即插入以下定义。指以电子或其他形式记录任何描述信息的任何东西; 假身份证是指 (a) 不是身份证但声称是身份证的文件;或 (b) 具有被未经授权的人更改; (b) 删除登记官的定义并代之以下列定义 移民官是指根据移民法第 3 条任命的移民官配给法(第...
2016 年第 32 号国民登记(修订)法案pdf预览版2016 年第 32 号国民登记(修订)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