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骚扰(修订)法案 2019 年第 11 号法案

相关行业:议案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9年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补2019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 2019 年 4 月 1 日晚上 1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B 号通知 11 公布《防止骚扰(修订)条例草案》以供一般参考。它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在议会中提出。第 112019 号保护免受骚扰(修订)法案。2019 年 4 月 1 日第一次阅读。法案提出了一项修订保护免受骚扰法的法案(2015 年修订的第 256A 章版)并对某些其他法案进行相关修正。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 简称和生效日期 2 1. 本法案是 2019 年《防止骚扰(修正案)法案》,于部长指定的日期生效公报上的通知。 5 修改长标题 2. 对《保护免受骚扰法》(在本法中称为主法)的长标题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创造犯罪、提供与此相关或与虚假事实陈述相关的民事补救措施和代替虚假事实陈述,并规定设立保护免受骚扰法庭。修改第 2 条 3.(1) 修改主体法第 2 条 (a) 删除通信的定义并代之以下列定义 就事实陈述而言,作者是指陈述的发起人;交流是指任何人可以看到、听到或以其他方式感知的任何文字、图像(移动或其他)、信息、表达、符号或其他表示,或这些的任何组合;计算资源服务是指通过使用任何计算机硬件或软件提供处理能力或存储能力的服务;更正令指根据第 15B 条作出的命令;就第 12 及 13 条而言,法院指区域法院;与具有电气、数字、磁性、无线、光学、电磁或类似能力的技术有关的电子手段;实体是指任何公司或协会或(无论是法人或任何非公司的公共团体),但机构;不包括身份信息是指任何单独或与其他信息一起识别或声称识别个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a)个人姓名、住宅电话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号码、出生日期、国民登记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签名(无论是手写密码还是电子密码)或 5 10 15 (b) 20 个人的任何照片或录像; (c) 个人家庭、就业或教育的任何信息;关于临时通知令是指根据第 16B 条作出的命令 25;临时停止发布令指根据第 16A 条作出的命令;互联网中介是指提供互联网中介服务的人; 30 互联网中介服务是指 (a) 允许最终用户使用互联网访问来自第三方的材料的服务; 4 (b) 在互联网上或通过互联网向最终用户传输材料的服务; (c) 向使用该服务进行在线搜索的最终用户显示搜索结果索引的服务,每个搜索结果索引都将最终用户链接到托管或存储在与该服务的位置不同的位置的内容。搜索结果的索引,但不包括为提供 (d) 让公众访问互联网的服务的目的或附带提供的任何行为; (e) 计算资源服务;示例 互联网中介服务的示例是 (a) 社交网络服务; (b) 搜索引擎服务; (c) 内容聚合服务; (d) 基于互联网的信息服务; (e) 视频共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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