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宪报法案增刊2013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2013 年 2 月 4 日下午 500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以下法案于 2013 年 1 月 14 日由议会通过,并于 2013 年 2 月 21 日得到总统的同意。新加坡共和国 2013 年第 3 号。我同意。主席陈庆炎。 2013 年 2 月 21 日。一项修订《计算机滥用法》(2007 年修订版第 50A 章)并对某些其他成文法律进行相应修订的法案。由总统在新加坡议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颁布,如下 2 NO. 3 OF 2013 简称和开始 1. 本法可称为 2013 年计算机滥用(修正)法,并应在部长通过公报通知指定的日期开始实施。修改长标题 2. 修改《计算机滥用法》(本法中简称为主体法)的长标题,在修改后立即插入“要求或授权采取措施确保网络安全”等字样。 ,.第 1 节的修订 3. 第 1 节的修订是在“计算机滥用”一词之后立即插入“和网络安全”一词。主体法案 废除和重新制定第 15A 条 4. 主体法案第 15A 条被废除,以下条文代替 网络安全措施和要求 15A.(1) 如果部长认为有必要为了防止、检测或应对对新加坡的国家安全、基本服务或国防或新加坡外交关系的任何威胁,部长可通过其手下的证书,授权或指示证书中指定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本节中称为指定的人)采取必要的措施或遵守此类要求,以防止、检测或应对对计算机或计算机服务或任何类别的计算机或计算机服务的任何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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